公告日期:2024-08-30
债券代码:184095.SH 债券简称:G21 扬新 2
2021 年第二期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024 年票面利率调整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适用的票面利率:5.50%
调整后适用的票面利率:2.68%
调整后的起息日:2024 年 11 月 1 日
根据《2021 年第二期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有权在 2021 年第二期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 4 年的票面利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将本期债券
后 4 年的票面利率下调 282 个基点,即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0 月 31 日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2.68%(本期债券采用单利
按年计息,不计复利)。为保证调整票面利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1 年第二期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债券简称:G21 扬新 2
3、债券代码:184095.SH
4、发行人: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2.00 亿人民币。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7 年期,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人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5.50%。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28 年 11 月 1 日止。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11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票面利率为 5.5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
发行人选择下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为 2.68%,
并在存续期的第 4 年至第 7 年(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0
月 31 日)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根据《2021 年第二期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在“G21 扬新 2”存续期限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4 年的票面利率,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
参考可比债券一级市场新发利率和二级市场收益率,本期债券调整后的票面利率 2.68 较为公允地反映了本期债券的收益情况,不存在违背诚信原则的情况,能够合理地保护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是否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以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适当性进行核查。经主承销商核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下调后的票面利率较为合理公允。
三、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仪征市真州镇万年南路 9 号
联系人:叶星岐
联系方式:0514-89181816
2、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2 层
联系人:程晓东
联系电话:13521886683
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14 楼
联系人:王婷玉
联系电话:021-68606515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2021 年第二期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024 年票面利率调整公告》之盖章页)
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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