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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30 15:13:43 股吧网页版
184095: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

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扬州市华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12日,由仪征市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后更名为“仪征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市化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江苏金茂化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2006年10月8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注册资本增资人民币8,000.00万元;2008年5月6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以及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扬国资【2007】115号《关于同意扬州化工产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2,585.03万元。根据公司2008年5月28日、2009年1月9日、2009年3月31日、2009年11月3日和2010年5月18日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别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0万元、48,689.48万元、4,000.00万元、42,038.61万元和3,000.00万元,公司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1,813.12万元,其中: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资152,923.12万元,占注册资本89.01%;仪征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出资13,8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8.08%;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5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2.04%;江苏金茂化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5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0.87%。

2018年12月17日,根据仪国资[2018]161号文,仪征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所持有的本公司8.08%的股权,全部无偿划转给仪征市扬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仪征市扬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经扬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扬府复[2019]14号),授予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扬州化工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扬州化工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经过讨论,决定同意“扬州化学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将其全部股权划转给“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股东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为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扬国资【2020】28号文,关于同意将江苏金茂化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扬州化工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无偿划拨至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进行了工商变更。截止2022年12月31日,变更后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投资者名称 持股比 持股比
投资金额 例% 投资金额 例%

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529,231,200.00 89.01 1,529,231,200.00 89.01

仪征市扬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38,900,000.00 8.08 138,900,000.00 8.08

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00 2.91 50,000,000.00 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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