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27
债券代码: 2180425.IB 债券简称:21 渝两山债
债券代码: 184094.SH 债券简称:21 两山 01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重庆两山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
裁)的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权代理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2021 年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1 年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重庆两山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重庆两山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债权代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天国富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天国富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重庆两山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2021 年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3、债券简称:21 渝两山债/21 两山 01;
4、债券代码:2180425.IB/184094.SH;
5、发行总额:人民币 4.90 亿元;
6、起息日:2021 年 10 月 29 日;
7、到期日:2028 年 10 月 29 日;
8、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7 年,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附
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9、发行利率:4.40%;
10、担保方式:无;
11、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年末逐年分别按照未回售部分债券总额 20%、20%、20%、20%和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二、本次临时报告事项
根据重庆两山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重庆两山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本次临时报告事项主要内容如下:
1、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9 月 8 日,发行人与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科建设”)签订《投资建设合同》,约定由中科建设负责承建璧山区两山丽苑经济
适用房项目,该项目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竣工。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
员会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结算审核报告》,中科建设以此向公司报送结算金额共计 78,241.99 万元。中科建设和公司就该项目建设工程款产生争议,中科建设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案号:2023 渝仲字第 178号),请求判令公司支付无争议工程款 6,626.33 万元、包干总价内资金利息7,497.96 万元、包干总价内不应扣减的工程款 1,483.05 万元、材料调差金额
7,831.96 万元、违约金 435.97 万元(暂计)、进度款利息 5,462.18 万元,并退还
质量保修金 2,109 万元及违约金(暂计)18.98 万元,仲裁请求金额合计 31,464.86万元,目前该案尚在仲裁过程中。
本案仲裁前及仲裁过程中,公司已累计支付工程款项合计 61,972.38 万元,对于剩余应支付工程款的具体金额,公司与中科建设未达成一致,且公司认为根据投资建设合同的约定,最终结算金额应以政府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为准,因该项目尚未完成政府审计,公司无法依据中科建设报送数据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结果直接支付款项,需根据该案仲裁结果进行支付。
2、诉讼(仲裁)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披露案件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整体财务状况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和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会及时披露上述仲裁案件的相关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声明
中天国富证券作为“21 渝两山债/21 两山 01”债券的主承销商和债权代理
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
及时与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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