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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93: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平果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以及公司新增被执行案件的关注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9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平果市城市建设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以
及公司新增被执行案件的关注公告1

东方金诚公告【2025】0353 号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受托对广西平果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果城投”或“公司”)及其发行的 2021 年广西平果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21 平果城投债/21 平果债”)、2023 年广西平果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23 平果城投债/23 平果债”)
进行了信用评级。2025 年 6 月 17 日,东方金诚对平果城投及“21 平果城投债/21 平果债”、
“23 平果城投债/23 平果债”进行了定期跟踪评级,维持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
定;维持“21 平果城投债/21 平果债”及“23 平果城投债/23 平果债”信用等级为 AAA,
评级结果在受评债项的存续期内有效。

东方金诚关注到,平果城投及其法定代表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以及公司新增被执行案件,具体事项如下:

案件一,平果城投及其法定代表人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被限制高消费,案号(2025)
桂 1024 执 136 号。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因平果县鑫合源城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合源公司”,平果城投持股 49%)与广西桂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纷,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被判决在未出资本息(未出资本金为 57.77 万元)范围内对鑫
合源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025
年 2 月 12 日,公司因该事项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2025 年 4 月,公司已支付完毕应承担
的未出资本金部分 57.77 万元。2025 年 8 月 12 日,德保县人民法院因平果城投未按 2025
年 2 月 12 日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向平果城投及其法定代表人颁布限制消费令。

案件二,平果城投因与广西博阳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纳入被执行人,案号(2025)桂 10 执 419 号,执行标的为 186.76 万
元。

东方金诚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关注平果城投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变化,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对平果城投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对“21 平果城投债/21 平果债”及“23 平果城投债/23 平果债”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1 特别声明:
本公告的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均归东方金诚所有。除委托评级合同约定外,委托方、受评对象等任何使用者未经东方金诚书面授权,不得用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证券业务活动或其他用途。
本公告仅为受评对象信用状况的第三方参考意见,并非是对某种决策的结论或建议。东方金诚不对襄江国投使用/引用本公告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责任,也不对任何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和投资损失承担责任。

邮箱:dfjc@coamc.com.cn 电话:010-62299800 传真:010-62299803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平安幸福中心 A 座 45、46、47 层 100071 官网:http://www.dfratings.com

特此公告。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5 日

邮箱:dfjc@coamc.com.cn 电话:010-62299800 传真:010-62299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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