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16
持有人会议通知
证券代码:184090 证券简称:21景陶债
关于召开景德镇陶文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1景陶债”
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景德镇陶文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1景陶债”持有人
景德镇陶文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21年10月19日发行了“2021年第一期景德镇陶文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人拟变更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内容、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期限,豁免部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程序。为进一步优化会议召开流程,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2021年第一期景德镇陶文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1年景德镇陶文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发行人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作为债权代理人)签订的《2021年景德镇陶文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的相关规定,现定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景德镇陶文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1景陶债”公司债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景德镇陶文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84090
持有人会议通知
(三)证券简称:21 景陶债
(四)基本情况:景德镇陶文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发行人”)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开发行金额为 10.00 亿
元的“2021年第一期景德镇陶文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1 景陶债/21 景陶债,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6.50%,期限为 7(3+4)年期,本期债券同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即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后,自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年末,发行人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的 20%、20%、20%、20%和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提前还本年度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截至当前,本期债券余额为 10.00 亿元。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景德镇陶文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1景陶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
(三)债权登记日:2024年8月29日
(四)召开时间: 2024年8月30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4年8月30日 至 2024年8月30日
(六)召开地点:本次会议不设现场会议地点
(七)召开方式:线上
本次会议采用非现场的方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持有人会议通知
1、本次会议以非现场的方式召开,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应于会议表决期限截止日(2024年8月30日15:00-17:00)前,将表决票(详见附件六表决回执)的电子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召集人指定邮箱(2268494852@qq.com),并于会议结束日10个工作日内将原件寄至召集人指定地址,同一债券份额只能投票一次。
2、在2024年8月30日17:00前,未收到表决票等相关材料的,视为未参与表决;收到的表决票不符合要求的,视为弃权。如同一持有人重复投票的,以最后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腾讯会议号:930-427-458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可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2、发行人。3、债权代理人。4、主承销商。5、聘请的律师。6、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变更“2021年第一期景德镇陶文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内容的议案1
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一。
议案2:关于变更“2021年第一期景德镇陶文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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