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0
债券简称:G21 新沂、21 新沂绿色债 债券代码:184089.SH、2180422.IB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沂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涉及董事长、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十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20 年新沂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新沂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董事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事项
根据发行人 2024 年 9 月 30 日披露的《新沂市城市投资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的公告》,发行人董事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时间
1 石祥雷 董事长 2022 年 5 月-2024 年 9 月
2 王振和 董事 2022 年 7 月-2024 年 9 月
3 柳刚 副总经理 2020 年 11 月-2024 年 9 月
(二)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时间
1 王振和 董事长 2024 年 9 月起
2 胡轩豪 董事 2024 年 9 月起
王振和,1974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新
沂市人民公园管理处所长助理、新沂市建设局城建科副科长、新沂市市政公司党支部书记、新沂市园林绿化管理处主任、新沂市住建局副局长,现任新沂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钟吾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胡轩豪,1990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职于新沂市城
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拓展部兼任公司董事、江苏钟吾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三)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上述人员任免变动已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有权机构决议通过,相关人员变动已履行必要程序。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上述人员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发行人董事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属于正常人事调整,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偿债能力及后续信息披露事务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治理结构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发行人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海通证券作为“G21 新沂”“21 新沂绿色债”债券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2024 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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