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29
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2021 年第一期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 年第二期宜宾发
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 年第三期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全体持有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证券”或“本公司”)作为 2021 年第一期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 年第二期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 年第三期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各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的相关要求出具本报告。
为出具本报告,本公司与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进行接洽,对于出具本报告有关的事务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本报告依据本公司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进行判断,对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
本公司未对各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各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宜宾市翠屏区航天路中段4号莱茵河畔小区阳光半岛独幢商业六1-3层独幢商业6号
法定代表人:梁鹂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万元,全部为国有资本,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公司90.00%股权,四川省财政厅持有公司10.00%股权。截止至2021年末,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跟踪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6 月 28 日出具的
《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评价展望为稳定。2022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预计将在 2022 年 6 月底前披露。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各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2021年第一期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于2021年8月4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简称“21宜宾发展01”,代码为“2180300.IB”;于2021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简称“21宜宾01”,证券代码为“152981.SH”。2021年第二期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于2021年10月20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简称“21宜宾发展02”,代码为“2180415.IB”;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简称“21宜宾02”,证券代码为“184086.SH”。2021年第三期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于2021年12月28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简称“21宜宾发展02”,代码为“2180415.IB”;于2022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简称“21宜宾03”,证券代码为“184174.SH”。
(二)付息、兑付(如有)情况
21 宜宾发展 01/21 宜宾 01 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8 月 3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如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8
月 3 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
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9 年 8 月 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如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6 年的 8 月 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截至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尚未发生付息兑付事宜。
21 宜宾发展 02/21 宜宾 02 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10 月 19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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