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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30 17:51:01 股吧网页版
184083:湖州申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湖州申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湖州吴兴城市投资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25 日在湖州市吴兴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5000542443770 的营业
执照。公司注册地:湖州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路 16 号。法定代表人:卞兆
明。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其中:湖州吴兴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占初始注册资本的 100%。2020 年 12 月,根据湖
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文件:吴国资办[2020]24 号文件,同意
将湖州吴兴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州申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00%的
股权,无偿划转至湖州吴兴人才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完成股东变更工商登记,变更后,本公司股东为湖州吴兴人才产业投资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00%股权。2021 年根据股东会决议,公司将资本公积

180,000.00 万元转增资本,并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变更
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00.00 万元,其中湖州吴兴人才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出资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本公司 2024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9 户,详见详见本附注六“在其他主
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
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部分
金融工具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
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
大事项。

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
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
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
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
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为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
民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
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
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
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
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
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
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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