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18
债券简称:21 申太 03 债券代码:184083.SH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湖州申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
二期)拟实施转售的临时报告
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签署时间:2024 年 9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 年湖州申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以及湖州申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申太”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债券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城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下一步,长城证券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等的规定和约定履行职责。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1 年湖州申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
2、证券简称及代码:21 湖州申太 02/21 申太 03,代码 2180409.IB/184083.SH
3、发行人:湖州申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人民币 3.00 亿元。
5、债券期限:7 年期,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即在债券存续期
第 3 年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自债券存续期第 4 年起,
逐年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同时,附第 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当前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当前票面利率为 5.15%。
7、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10 月 11 日。
8、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同时,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即在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自债券存续期第 4 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在 2024 年
10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偿还剩
余全部债券本金。若投资者未行使回售选择权,自债券存续期第 4 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每年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9、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4 年的票面利率,即发行人可选择在原票面利率基础上上调或下调债券票面利率 0-300 个基点(含本数)。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次债券的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发行人有权选择将回售的债券进行转售或予以注销。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刊登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接受上述调整并继续持有债券。
11、计息期限:自 2021 年 10 月 11 日起至 2028 年 10 月 10 日。若投资者在
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1 年 10 月 11 日
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
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10 月 11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0 月 11
日(如遇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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