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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30 14:13:45 股吧网页版
184080:2021年济宁城乡振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4年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30

2021 年济宁城乡振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4 年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2021 年济宁城乡振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由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编制。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所提供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方投行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编制方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目 录

声 明......II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1
第二章 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人履职情况......5
第三章 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6
第四章 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9
第五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情况......10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能力及偿付意愿分析......12
第七章 本期债券本年度的本息偿付情况......13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14第九章 本期债券增信措施及偿债保障措施有效性分析及重大变化情况....15
第十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18
第十一章 可能影响发行人偿付能力的重大事项......19
第十二章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事项......20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济宁城乡振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二、备案文件和备案规模

2021 年济宁城乡振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21 济宁城乡债”)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注册(发改企业债券〔2021〕
166 号)进行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8.0 亿元。21 济宁城乡债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发行,实际发行规模 8.0 亿元。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人:济宁城乡振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21 年济宁城乡振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21 济宁城乡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 8 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7 年期,本期债券设置提前偿还条款,即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0%、20%的比例提前偿还债券本金。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票面年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六)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次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七)发行方式:本次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八)发行范围及对象: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九)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本次债券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即于 2024 年
至 2028 年每年的 9 月 29 日分别偿付本金的 20%、20%、20%、20%
和 20%。最后五年每年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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