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7
债券代码:1680304.IB 债券简称:16 金湖债
债券代码:139171.SH 债券简称:PR金湖债
债券代码:167009.SH 债券简称:20 金湖 01
债券代码:177800.SH 债券简称:21 金湖 01
债券代码:2180140.IB 债券简称:21 金湖债 01
债券代码:152844.SH 债券简称:21 金湖 02
债券代码:2180398.IB 债券简称:21 金湖债 02
债券代码:184075.SH 债券简称:21 金湖 03
金湖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介机构发生
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原中介机构情况
原中介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
基本情况:该会计事务所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 22 日,执行事务
合伙人为张恩军,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经营范围包括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
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原中介机构停止履行职责时间
公司与原审计机构北京兴华合同约定的审计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不再由其进行审计。
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与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北京兴昌华”)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即日生效。
(二)变更程序履行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情况
按照公司决策程序,本次审计机构变更决策由公司内部有权机构作出,该项变更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新任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执业资格、最近一年内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情况,或者拟新聘中介机构的相关安排
基本信息: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09年 3月 11日,执行事务
合伙人为王旭升,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西路 36 号院 3 号楼 11
层 1202,经营范围包括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业
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执业资格:北京兴昌华具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通过,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质。
最近一年内北京兴昌华不存在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等情况。
(四)协议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
公司已与北京兴昌华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北京兴昌华对 2021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由北京兴昌华发表审计意见。
(五)变更生效时间、新任中介机构履行职责起始日期
本次变更生效时间为《审计业务约定书》签署之日,即 2022 年
3 月 24 日。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北京兴昌华已进场开展 2021 年度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
三、移交办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北京兴华已与北京兴昌华办理了必要的工作移交手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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