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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2 16:00:18 股吧网页版
184060: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2


债券代码: 2180231.IB、 债券简称: 21南通地铁绿色债01、G21城建1
152916.SH

债券代码: 2180384.IB、 债券简称: 21南通地铁绿色债02、G21城建2
184060.SH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18年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关于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事项

发行人于 2025 年 11 月披露了《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变更前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及其履职情况

原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职情况: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2024 年度财
务 报 表 进 行 了 审 计 , 并 分 别 出 具 了 XYZH/2021SUAA20091 号 、
XYZH/2022SUAA20082 号、XYZH/2023SUAA2B0071 号、XYZH/2024SUAA2B0097号、XYZH/2025SUNT0B005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变更原因、变更程序履行情况

2025 年 11 月 24 日,根据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
标通知书》,南通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中选为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三)新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南通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南通市开发区崇川路 58 号 6 幢 A2408 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税务服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新任中介机构资信和诚信情况

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法律法规等规则规定的相应职业资格,截至目前不存在被立案调查导致开展审计工作业务受阻的情况。

(五)工作移交办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发行人尚未与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相关协议,涉及移交办理的相关事务将在协议签署后完成。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南通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将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等相关工作。

(六)原中介机构停止履职时间,新任中介机构开始履职时间

公司目前尚未与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相关协议,协议签署完成后原中介机构停止履职、新任中介机构开始履职。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公告,本次相关事项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21南通地铁绿色债01、G21城建1”“ 21南通地铁绿色债02、G21 城建 2”的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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