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已审财务报表
2024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 - 4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5 - 7
合并利润表 8 - 9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10 - 11
合并现金流量表 12 - 13
公司资产负债表 14 - 15
公司利润表 16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7 - 18
公司现金流量表 19 - 20
财务报表附注 21 - 126
补充资料
一、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2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55917_I01号
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
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
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
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
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
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
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
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
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
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
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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