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14
债券代码:184047.SH 债券简称:21 申太 02
2021 年湖州申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 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2 日
分期偿还本金日:2024 年 9 月 13 日
本次偿还比例:20%
根据《2021 年湖州申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2021 年湖州申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在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自债券存续期第 4 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湖州申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发行人”)将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20%
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1 年湖州申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1 申太 02。
3、债券代码:184047。
4、发行人:湖州申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9.00 亿元。
6、债券期限:7 年期,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即在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自债券存续期第 4 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同时,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20%。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1 年 9 月
13 日起至 2028 年 9 月 12 日。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1 年 9 月 13 日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9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
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9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2 日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2024年9月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将于 2025 年、2026
年、2027 年和 2028 年的每年 9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100 元×(1-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100 元×(1-0%-20%)
=8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
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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