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债券代码: 253735.SH 债券简称: 24 产投 01
债券代码: 252431.SH 债券简称: 23 产投 Y3
债券代码: 115822.SH 债券简称: 23 产投 G3
债券代码: 251995.SH 债券简称: 23 产投 Y2
债券代码: 251358.SH 债券简称: 23 产投 K1
债券代码: 251243.SH 债券简称: 23 产投 Y1
债券代码: 138973.SH 债券简称: 23 产投 G2
债券代码: 184684.SH 债券简称: 23 江北 01
债券代码: 184621.SH 债券简称: 22 宁产 01
债券代码: 185228.SH 债券简称: 22 产投 G1
债券代码: 184043.SH 债券简称: 21 江北 03
债券代码: 184042.SH 债券简称: 21 江北 02
债券代码: 196645.SH 债券简称: 21 产投 02
债券代码: 152773.SH 债券简称: 21 江北 01
债券代码: 127824.SH 债券简称: PR 产投 01
债券代码: 127724.SH 债券简称: PR 南高新
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本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以下合称为“本集团”)于 2023 年度发现前期会计差错。本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采用追溯重述法对 2019-2022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整。
一、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一)本公司于 2023 年度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江北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宁新税一税通〔2023〕57996 号),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20 号)第一条:自 2019 年 1 月 1日至 2021年 12 月 31日,对国家
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
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士地使用税。本公司不属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因此以下四处房产不应享受孵化器房产税和城镇士地使用税减免政策。自 2019 年 1 月所属期至2023年 9 月所属期,本公司不应享而享受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为此本集团于 2023 年度对 2019-2022 年度涉及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追溯
调整相关税款及滞纳金,对 2023 年期初及上期比较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有:调增应交税费 26,927,915.46 元、其他应付款 9,386,306.13 元、税金及附加
4,633,815.86 元、营业外支出 4,468,156.44 元;调减期初盈余公积 679,524.04 元、
期初未分配利润 35,634,697.55 元。
(二)依据 2019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与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
《南京软件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约定本公司对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对南京软件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具有回购义务。因此在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在完成对南京软件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时,本公司应将该合同约定的回购投资的义务的折现值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长期应付款),同时确认长期股权投资。该项长期应付款应按实际利率
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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