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2
债券代码:184041.SH/2180362.IB 债券简称:G21 扬化 1/21 扬化绿色债 01
债券代码:184095.SH/2180430.IB 债券简称:G21 扬新 2/21 扬新绿色债 0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的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2021 年第一期扬州化工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债券简称:21 扬化绿色债 01/G21 扬化 1,债券代码:2180362.IB/184041.SH)、2021 年第二期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债券简称:21 扬新绿色债 02/G21 扬新 2,债券代码:2180430.IB/184095.SH)的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公告的《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发行人对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情况披露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相关企业股权结构,理顺国资管理关系,推进企业市场化转型及实现区域更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仪征经开
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7 家公司国有股权划转事项的通知》及发行人有权机构批复,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仪征经开”)51%股权无偿划转至扬州新材料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将所持仪征市新材料产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产业运营”)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扬州市兴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权划转后股权结构图如下:
发行人已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披露了《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及丧失对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公告》。
二、事项进展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仪征经开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产业运营的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为保护发行人存量债券投资人的利益,标的公司股权受让方扬州市兴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为发行人截至 2025 年 1月 15 日的存量无担保公司债券以及企业债券进行全额担保,对存量有担保公司债券以及企业债券在原担保方无法偿付时,对差额进行补足。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担保函及决策流程已完成。
三、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本次股权划转事项系公司正常业务调整需要,发行人未来将继续围绕扬州化工园区招商引资和总体规划,从事项目配套服务业务。子公司股权划出后发行人资产、负债将同比下降,资产负债率降低。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正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丧失对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
发行人对于存续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计划,将积极落实存续债券的偿付工作,落实未来还款的资金来源,保证本息的如期兑付,保护持有人的利益。
五、信息披露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 年 10 月
修订)》和《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G21 扬化 1”“G21 扬新 2”的债权
代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并就该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债权代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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