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7
债券代码:152884.SH 债券简称:21 高投 01
债券代码:184038.SH 债券简称:21 高投 02
债券代码:2180176.IB 债券简称:21 新昌高投债 01
债券代码:2180360.IB 债券简称:21 新昌高投债 02
债券代码:184688.SH 债券简称:23 高投 01
债券代码:2380019.IB 债券简称:23 新昌高投债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昌县高新园
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变更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三花路 2 号)
债权代理人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签署日:2023 年 4 月 27 日
声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昌县高新园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新昌县高新园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新昌县高新园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昌县高新园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新昌县高新园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财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董事变更情况
根据《关于委派县直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的通知》(新国资办【2023】
1号),委派魏濛同志担任新昌县高新园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兼职外部董事。
魏濛,女,现任新昌县高新园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浙江省新昌
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主任。历任中国银行新昌支行公司
客户经理、宁波银行嵊州支行客户经理、浙江省新昌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一般干部。
二、影响分析
(一)本次董事变动为发行人正常人事变动,预计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
(二)本次董事变动不影响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决议有效性。
(三)本次董事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财通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根据相关要求出具本临时报告,就发行人董事变更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财通证券提醒各投资者,在存续期内,各持有人可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权代理协议》,联络发行人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依法依规按约定行使持有人权利。
财通证券债权代理事项联络人:邓婷婷
邮箱:dengtt@ctsec.com 电话:0571-87820502传真:0571-87820057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昌县高新园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变更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之签章页)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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