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0-24 17:27:17 股吧网页版
184035: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宜兴市城建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股权划转的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24


债券代码:2180356.IB 债券简称:21 宜兴城建债
债券代码:184035.SH 债券简称:21 宜旅 01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宜兴市城建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股权划转的债权代
理事务临时报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宜兴市城建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之“2021 年江苏省宜兴市城建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的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本次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发行人子公司股权划转的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根据宜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关于同意非公开协议转让江苏宜兴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批复》(宜国资【2023】22 号),同意宜兴市城建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宜兴城旅”)将所持江苏宜兴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旅游产业”)10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江苏阳羡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以经备案确认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且不得低于经评估的净资产值。

二、股权转让之子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宜兴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要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宜兴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5 日

注册资本:80,000 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10,1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 8 号

经营范围:从事本市国有旅游资产的经营管理;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经营、管理;旅游景区园林规划、设计及施工;景区内旅游观光服务;旅游信息咨询;旅游商品的研发;日用百货、日用杂品、日用陶瓷、工艺美术品的批发、零售;会务、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酒店管理;花卉种植;水果种植;茶叶种植;农副产品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票务代理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截至公告日,宜兴旅游产业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宜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为宜兴旅游产业实际控制人。

3.主要财务情况

截至 2022 年末,宜兴旅游产业资产总额为 34.03 亿元,负债总
额为 29.32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4.71 亿元。2022 年度,宜兴旅游产
业实现营业收入 0.67 亿元,净利润-0.80 亿元。

三、交易对手方情况

本次受让宜兴旅游产业的江苏阳羡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羡旅游”)主要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阳羡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7 月 26 日

注册资本:20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宜兴市张渚镇澄光路 1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旅游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截至公告日,宜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有阳羡旅游 60%股权,江苏省宜兴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持有阳羡旅游 40%股权。宜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为阳羡旅游的实际控制人。

四、相关决策情况

2023 年 10 月 8 日,发行人有权机构决议出具了《关于拟将宜兴
市城建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宜兴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
权非公开转让的请示》,2023 年 10 月 9 日,发行人股东宜兴市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了《关于同意非公开协议转让江苏宜兴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批复(》宜国资【2023】22号),同意发行人将所持宜兴旅游产业 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