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07 17:34:45 股吧网页版
18403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濛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07


债券代码: 2180347.IB/184033.SH 债券简称: 21彭州国投债/21 彭国 0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濛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 9 号华远企业号 D座)

二〇二五年四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21 年彭州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
次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约定,以及成都濛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或“债权代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太平洋证券作为“21 彭州国投债/21 彭国 01”的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代理人根据《2021 年彭州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等约定及相关监管要求,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根据发行人《成都濛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显示:

“一、变更前中介机构名称及其履职情况

本公司原审计机构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北京郎鉴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

2.执行事务合伙人:赵青

3.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号院 3号楼 20层 2001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税务服务;破产清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和决策程序

公司综合考虑未来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情况,拟改聘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年度及后续年度的单体及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本次审计机构变更,已完成变更决策程序。

(二)新任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新任审计机构基本信息如下:

1.名称: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执行事务合伙人:龚勇

3.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号 703房-1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5MAC1EHGG5X

5.经营范围: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代理记账;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

(三)新任中介机构资信和诚信情况

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法律法规等规则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不存在被监管部门限制债券承销或参与债券发行业务活动资格的情形。

(四)工作移交安排和办理情况

该项变更已经本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本公司于 2025年 3月与安礼华粤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其执行本公司 2024年度及后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相关工作,新任审计机构履职时间自公司与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协议之日起。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其对变更均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其他相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影响分析

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对本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上述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太平洋证券作为本次债券债权代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事项并关注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