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10
China Chengxin International Credit Rating Co.,Ltd.
[2023]020
中诚信国际关于关注许昌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到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
处分的公告
许昌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投资”或“公司”)目前各类公
开存续债券中,“21 许昌投资 MTN001”、“22 许昌投资 MTN001”、“21 许
昌小微债 01/21 许昌债”、“22 许昌小微债 01/22 许昌 01”和“21 许投 01”由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进行相关评级工
作。2022 年 6 月 29 日,中诚信国际对公司及其发行的上述债项进行了定期跟踪
评级,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 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21 许昌投资
MTN001”、“22 许昌投资 MTN001”、“21 许昌小微债 01/21 许昌债”、“22
许昌小微债 01/22 许昌 01”和“21 许投 01”的债项信用等级 AA+。
2023 年 1 月 5 日,公司发布了《许昌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受到银行间
债券市场自律处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该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 处分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根据《决定书》,公司在债务融资工具存 续期间,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等问题,违反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 版)》第四条、第九条、第十八条,《银 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协会公告[2020]20 号发布)第十九条,《银行间 债券市场违规事项自律调查和自律问询工作规程》(协会公告[2020]20 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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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的相关规定。经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公司作出以下处分决定:1、对公司予以诫勉谈话。2、责令公司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并在收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商协会提交书面整改报告。3、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长杨增君予以诫勉谈话。
《公告》还称,公司已于 2022 年 10 月底披露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并向交易
商协会报送有关问题,公司将及时向交易商协会递交书面整改报告。此次处罚不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有息债务还本付息正常。
中诚信国际认为,上述违反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表明公司在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等方面有待提高。中诚信国际将对上述事项后续整改情况持续跟进,并及时评估相关事项对公司未来经营和整体信用状况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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