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29
债券代码: 2180342.IB/184020.SH 债券简称: 21富湾债01/21富湾04
2021年第一期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度发行人
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021年第一期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21富湾债01”) 的主承销商,
按照“发改办财金【 2011】 1765号”文的有关规定,对杭州富春湾新
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2021
年度的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进行了跟踪和分析,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 15亿元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客运南站四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客运南站四楼
法定代表人:朱国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营运,对授权经营的土地进行
征地拆迁、开发经营;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投资;土地地面
平整服务;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
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建筑材料(除沙石)、
装饰材料(除油漆)销售;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
工程、土石方工程、道路基础工程、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 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1、发行规模: 18亿元
2、票面金额: 100元
3、发行价格: 100元
4、债券期限: 7年
5、上市场所:银行间/上交所
6、债券形式:一般企业债
7、票面利率: 4.54%
8、起息日: 2021-08-26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8年每年的8月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0、兑付日: 2028-08-26
11、计息期间:一年
12、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
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
支付。
13、担保情况:无担保
14、信用级别: AA+/AA+
15、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8.00亿元人民币,其中
4.00亿元计划用于富阳区春北安置小区A区块安置房项目, 8.00亿元
计划用于富阳区春北安置小区B区块安置房项目, 6.00亿元用于补充
营运资金。
16、 债权代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 《 2021年第一期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向有关证券交易场
所及其他主管部门申请相关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
21富湾债01于2021年9月10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简称“ 21
富湾债01”,证券代码为“ 2180342.IB”。 于2021年9月10日在上交
所上市,简称“21富湾04”, 证券代码为“184020.SH”。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1 富湾债 01”募集资金 18 亿元已使用 18 亿元,资金使用情况
如下:
表: “ 21 富湾债 0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
金
已使用募集资
金
未使用募集资
金
补充营运资金 - 60,000.00 60,000.00 0.00
富阳区春北安
置小区 A 区块
安置房项目
106,038.00 40,000.00 40,000.00 0.00
富阳区春北安
置小区 B 区块
安置房项目
207,221.00 80,000.00 80,000.00 0.00
合计 313,259.00 180,000.00 180,000.00 0.00
(三)还本付息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还本付息。
(四)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10月21日,国开证券发布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披露发
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022年4月29日,国开证券发布发行人2021年年度报告。
四、发行人偿债能力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1年度的财
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于2022年4月29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2022]京会兴审字第68000107号) 。以下所引用的财务数据,
非经特别说明,均引用自该审计报告。 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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