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30
债券简称:21东坡一、21东坡发展 01 债券代码:184015.SH、2180337.IB
债券简称:21东坡二、21东坡发展 02 债券代码:184016.SH、2180338.IB
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并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全体持有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本公司)作为 2021年第一期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品种一)、2021 年第一期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品种二)的牵头主承销商及债权代理人,按照相关要求出具本报告。
为出具本报告,本公司与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进行接洽,对于出具本报告有关的事务进行了必要的调查。本报告依据本公司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进行判断,对上述债券存续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在本报告中对有关审计报告等专业数据及事项的引述,不表明本公司对这些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公司未对上述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上述债券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上述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 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林江伟
注册资本(万元) : 151,400.00
实缴资本(万元) : 115,410.49
注册地址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开发区兴业路南段 18号
圣丰国际大厦 A区 13层 106,107 号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矿产资源(非煤矿
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
经营范围 : 治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电动
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二、跟踪评级情况
发行人已委托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跟踪评级机构,在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一)定期跟踪评级情况
1.2021 年第一期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
债券(品种一)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021 年第一期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品种一)定期跟踪评级机制运行正常,最新的跟踪评级报告请查询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发布的有关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项评级为 AAA。
2.2021 年第一期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
债券(品种二)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021 年第一期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品种二)定期跟踪评级机制运行正常,最新的跟踪评级报告请查询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发布的有关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项评级为 AAA。
(二)不定期跟踪评级情况(如有)
不涉及。
三、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2021 年第一期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债券发行结束后于有关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
(二)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国泰海通证券在本息偿付前已及时提示并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足额付息兑付,未发生发行人不能偿还公司债券本息的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付息/行权情况如下:
付息/分 债券期限 报告期内付息
债券全称 债券简称 期还本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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