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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6-29 09:08:21 股吧网页版
184008:新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2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29


债券代码:2180187.IB、152868.SH 债券简称:21 新余专项债 01、21 新专 01
债券代码:2180329.IB、184008.SH 债券简称:21 新余专项债 02、21 新专 02
新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2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本公司”)作为“2021 年第一期新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2021 年第二期新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的相关要求出具本报告。

为出具本报告,本公司与新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城建”、“发行人”或“公司”)进行接洽,对于出具本报告有关的事务进行了必要的调查。本报告依据本公司对有关情况的调查、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进行判断,对上述债券存续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因本公司不具备对相关专业事项发表评论意见的资格和能力,在本报告中对有关审计报告等专业数据及事项的引述,不表明本公司对这些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公司未对上述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上述债券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上述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

风险。本报告报告期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 年 7 月 25 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北湖中路 360 号

法定代表人:简剑光

注册资本:人民币 45,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00%的股权,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新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0.00%的股权,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二、债券基本情况

(一)2021 年第一期新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1、债券简称:21 新余专项债 01(银行间债券市场)、21 新专 01
(上海证券交易所)。

2、债券代码:2180187.IB(银行间债券市场)、152868.SH(上海证券交易所)。

3、发行人:新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额为人民币 5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7 年期,在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
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的票面利率为 6.30%,在
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调整后的票面利率在后 4 个计息年度固定不变。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维持原有票面利率。

7、上市地点: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

8、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采取实名制记账式。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总登记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分托管。

9、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三个计息年度末,如投资者行驶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本金在当期兑付日支付。
10、起息日:自 2021 年 5 月 6 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
内每年的 5 月 6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1、付息日:存续期内每年的 5 月 6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2、兑付日:为 2028 年 5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在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行权年度末,发行人选择将回售部分债券进行注销的,则该部分债券的兑付日即行权年度的 5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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