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11
债券代码:184258.SH/2280068.IB 债券简称:22 空港 01/22 空港债 01
债券代码:184158.SH/2180504.IB 债券简称:21 兴城债/21 空港债 02
债券代码:184004.SH/2180325.IB 债券简称:21 空港债/21 空港债 0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成都空港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机构发生变更
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券债权代理人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声 明
本报告依据监管要求、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成都空港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债权代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出的承诺或声明。
一、 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2021 年第一期成都空港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1 空港债/21 空港债 01,债券代码:184004.SH/2180325.IB),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
期限为 5+2 年。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1 空港债/21 空港债 01 尚在存续期。
2021 年第二期成都空港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1 兴城债/21 空港债 02,债券代码:184158.SH/2180504.IB),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
期限为 5+2 年。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1 兴城债/21 空港债 02 尚在存续期。
2022 年第一期成都空港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2 空
港 01/22 空港债 01,债券代码:184258.SH/2280068.IB),发行规模为 11 亿元,
期限为 5+2 年。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2 空港 01/22 空港债 01 尚在存续期。
二、 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一)原审计机构情况
成都空港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原审计机构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现已更名为北京郎鉴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
(二)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原审计机构停止履行职责时间
发行人综合考虑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的需要,决定不再聘请亚太(集团)担任审计机构,按照相关程序,发行人确定聘用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礼华粤”)为新任审计机构,对发行人 2024 年至 2026年的单体及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亚太(集团)停止履行职责
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7 日。
2、变更程序履行情况及合法合规情况
该项变更已经发行人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符合发行人章程规定。
3、新任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名称: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22 年 10 月 10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龚勇
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3 房-1
经营范围: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代理记账;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
执业资格:安礼华粤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质,能满足发行人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安礼华粤不存在执业限制的情形,不存在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情况。
4、协议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
发行人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与安礼华粤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其执
行发行人 2024 年至 2026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相关工作。
5、变更生效时间、新任审计机构履行职责起始日期
此项变更自发行人与安礼华粤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之日生效,新任审计机构安礼华粤自《审计业务约定书》签订之日履行职责。
(三)移交情况
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变更前后的审计机构移交工作已办理完成。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债权代理人,已督促发行人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并就发行人本次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2025 3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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