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20
2021 年龙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龙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5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5亿元,基础发行额2.5亿元,弹性配售额2.5亿元
发行期限 7年期(附第五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
担保情况 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AA-
信用评级
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债权代理人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山县支行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 112 号滨江金融中心 T3、T4
及裙房 718
2021 年 7 月
发行人声明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注册,并不代表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违规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地方政府对本期债券不承担任何偿债责任。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权代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除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考虑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及第一章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 发行人计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申请在国家批准的交易场所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或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和临时性变现时出现困难。
二、 2018年至2020年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438,464.27万元、473,997.96万元和547,671.5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3.25%、40.86%和41.78%。总体来看,发行人的存货以存量土地资产为主且在总资产中占的比重较高,资产流动性相对较弱,存在一定的资产变现风险。同时,土地资产价格受政策环境及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若未来土地价格下跌,会导致发行人通过土地转让、抵押融资等渠道筹措的资金减少,对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 2018年至2020年,发行人政府补助分别为6,851.18万元、9,621.33万元和9,119.86万元,对公司净利润形成重要补充。政府补助资金受宏观经济、地方财政收入以及地方政府管理方式影响较大,如果地方政府财政实力或者补贴政策发生变化,发行人获得政府补贴金额有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则有可能导致发行人净利润下降的风险,同时影响发行人盈利水平和偿债能力。
四、 发行人主要负责龙山县基础设施建设及土地开发整理等业务。随着龙山县开发建设的不断深入,发行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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