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27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种一)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1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2 年 6 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发布的《安徽新华发行(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目录
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4
第二章 发行人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 8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 12
第四章 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有效性分析 ...... 13
第五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14
第六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15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6
第八章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17第九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 18
第十章 其他事项...... 19
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 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nhui Xinhua Distribution Group Holding Company Ltd.
二、 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本期债券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经发行人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经中共安徽省宣传部“皖宣办字〔2020〕20 号”,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经
安徽省财政厅“皖财教〔2020〕942 号”文同意,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经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21〕576 号”核准,发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1 年 4 月 21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 20 亿元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
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1 皖新 01”或“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2、债券名称: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3、发行规模:人民币 20 亿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
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48%。
8、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4 月 21 日。
9、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4 月 21 日。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 年 4 月 21 日。
12、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方式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4、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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