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3-08 15:31:48 股吧网页版
175989: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五)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08


债券代码:175989.SH 债券简称:21 皖新 01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五)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2 年 3 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公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国泰君安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目录

一、 债券核准/注册情况 ...... 4
二、 债券的主要条款...... 4
三、 债券的重大事项...... 4
四、 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 5
五、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 6
一、 债券注册情况

本期债券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经发行人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经中共安徽省宣传部“皖宣办字〔2020〕20 号”,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
经安徽省财政厅“皖财教〔2020〕942 号”文同意,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经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576 号”核准,发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1 年 4 月 21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 20 亿元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1 皖新 01”或“本期债券”))。
二、 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品种一)。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最终发行规
模 20 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

4、债券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 4.48%。

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级。
三、 债券的重大事项

国泰君安作为“21 皖新 01”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
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发行人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出具了《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的要求,信息披
露事务负责人应当由发行人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联络人的信息,并在债券上市期间及时披露其变更情况。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安徽新华集团”)原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苗峰先生。现根据公司管理工作安排及信息披露需要,公司存续期债券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为金涛先生。

(二)新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新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金涛先生,男,1967 年 1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哲学学士,现任安徽
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金涛先生历任黄山市委讲师团办公室副主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