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16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 279 号)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面向专业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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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
或“安徽新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获得中国证券会《关
于同意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76 号)。
2、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
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
次债券第一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20 亿元 (含 20 亿元), 各品种的
最终发行规模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决定是否行使品种
间回拨选择权后最终决定,但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总额合计不超过 20 亿元。
3、本期债券共设两个品种(两个品种之间可全额双向互拨)。品种一的期
限为 5 年期;品种二的期限为 5 年期, 在第 3 个计息年度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设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
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品种间回拨比例不受限
制(如某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全额回拨至另一品种,则本期债券实际变更为单一品
种)。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
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
限责任公司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
跟踪评级。
5、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期末(2020 年 9 月 30 日)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418,503.17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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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利润为 55,685.41 万元(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发行人经审计的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算术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
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6、本期债券无担保,亦没有采取抵押、质押等增信措施。
7、本期债券面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票面利率将根
据网下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
询价区间内确定。
8、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T-1 日)以簿记建档形式向网下专业
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 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利率询价确定
利率区间后,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2021 年修订)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
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
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11、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
方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
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12、网下发行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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