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2-15
债券简称:21 新钢 01 债券代码:175973.SH
债券简称:22 新钢 01 债券代码:185895.SH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
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
镇 B7 栋 401
签署日期:2022 年 12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之受托管理协议》、《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集团”、“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新钢集团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次划转背景
2022 年 4 月 23 日,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集团”或“发
行人”)的控股股东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国控”),与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控股的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签署《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江西国控将向中国宝武无偿划转其持有的新钢集
团 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划转”)。具体情况详见新钢集团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发布的《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22 年 10 月 16 日,江西国控与中国宝武签署《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之关于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调整本次划转基准日和净资产数额。具体情况详见新钢集
团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发布的《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进展情况
就本次划转涉及中国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事宜,中国宝武于近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2]793 号),具体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21 新钢 01”、“22 新钢 0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
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了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本次划转事项的进展以及发行人关于债券本
息偿付和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之受托管理协议》、《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21 新钢 01”、“22 新钢 01”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
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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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