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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0 11:07:12 股吧网页版
175973: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百分之五十一股权无偿划转事项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10


债券代码:175973.SH 债券简称:21 新钢 01

债券代码:185895.SH 债券简称:22 新钢 01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51%股权无偿划转事项

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划转背景

2022 年 4 月 23 日,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集

团”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江西国控”),与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控股的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宝武”)签署《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

无偿划转协议》。江西国控将向中国宝武无偿划转其持有的新钢集团

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划转”)。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发布的《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江西省国有

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的提示性公告》。

2022 年 10 月 16 日,江西国控与中国宝武签署《江西省国有资

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之关于新余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调整本次划转基准日和

净资产数额。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的发布《新

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的进展公

告》。

二、本次进展情况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国宝武转来的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2]540 号),国务院国资委同意本次划转。

本次划转尚需境内经营者集中申报等事项获得有权部门审批后生效,能否获批准以及划转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划转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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