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16
债券简称: 21 新钢 01 债券代码: 175973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
(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 2021 年 4 月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1、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 “公司” 或“本公司” )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已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51 号” 文注册。
2、本次发行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
者) (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本次债券分期发行, 新
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
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 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专业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
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应资质
条件请参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办法》。每期债券的专业投资者合计不超过 200 人。
4、 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5、本期债券无担保。
6、 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 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
权。
7、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
8、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本金于债券到期时
一次性偿还,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2
9、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5.00%-6.20%,最终票面利率及支付方式
将由发行人根据市场情况并与主承销商通过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T-1 日) 14:00-17:00 向网下投资者
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将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 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 专业投资者向簿
记管理人提交《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
者)(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申购。每个申购利率上的
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11、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
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
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流通。由于具体上市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
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
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
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
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
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有关本
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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