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175735.SH 21 新师 01
175969.SH 21 新师 02
188564.SH 21 新师 03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2025 年 5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者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作为财达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事项基本情况
(一)更名情况
变更前公司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变更后公司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与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名称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二)债券名称、简称及代码变更情况
本次发行人公司名称变更不涉及发行人已发行债券的名称、简称及代码的变更。
(三)更名后债权债务关系承继情况
本次发行人公司名称变更不改变已签署生效的与债券相关的法律文件的效力,该等法律文件对发行人已发行的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不再就该等债券另行签署新的法律文件。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继。
(四)更名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发行人公司名称变更已履行公司内部程序,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程序。
二、付息兑付相关承诺
发行人承诺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付息兑付等相关义务。
三、影响分析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公告》,本次发行人公司名称变更,不影响发行人履行存续债券还本付息义务,发行人承诺在债券存续期内严格履行信息披露、还本付息等相关义务。本次发行人公司名称变更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运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财达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发行人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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