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23
债券代码: 175944.SH 债券简称:21交房01
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2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1 日
债券付息日:2022 年 4 月 6 日
由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完成发行的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2年4月6日开始支付自2021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5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根据《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21交房01”,代码为175944。
3、发行主体: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16.9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3+2年期品种,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票面利率:票面利率为3.85%,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8、起息日:2021年4月6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每年的 4 月 6 日。若投资者第 3 年末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4 月 6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 年的 4 月 6 日。若投资者第 3 年末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的 4 月 6 日。(如遇非
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方案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1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5日(前述日期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票面利率及付息金额:按照《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21交房01”的票面利率为3.85%,每手“21交房0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38.50元(含税)。
3、债权登记日:2022年4月1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债券付息日:2022年4月6日。
三、付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
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
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
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
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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