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14
债券代码: 175941.SH 债券简称: 21吉盐01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盐吉兰
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兰泰集团”、“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
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银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
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银证券所做的承诺
或声明。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2020年10月29日,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含10 亿元)的公司债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0]2806号)。以下为本次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 21 吉盐 01 的主要条款
1、 发行主体: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
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品种一)。
3、 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
4、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
息年度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 起息日: 2021 年 4 月 6 日。
6、 到期日: 2026 年 4 月 6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
兑付日为 2024 年 4 月 6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7、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5.18%。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
续期前 3 个计息年度内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
人可选择调整本期债券后 2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
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 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
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
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二、 重大事项
中银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
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
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债券临
时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发行人于近期披露了《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执行董事(法
定代表人)发生变动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1、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 1)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周杰,男, 1964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
原任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2)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发行人于近日收到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执行董事变动的通知文件《关
于李德禄、周杰职务任免的通知》(中盐任字〔 2021〕 14 号),任命李德禄担任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免去周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
( 3)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李德禄,男, 1964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
经济师,现任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新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情形或存在严重
失信行为的情况。
( 4)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本次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变动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2、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变动为发行人正常人事任免,对其公司治理、
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未产生不利影响。
中银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中银证券
后续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 并严格按照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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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