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9-13
债券代码:175941.SH 债券简称:21吉盐01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九月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兰泰集团”、“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银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银证券所做的承诺或声明。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2020年10月29日,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 亿元)的公司债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0]2806号)。以下为本次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21 吉盐 01 的主要条款
1、 发行主体: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
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品种一)。
3、 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
4、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
息年度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 起息日:2021 年 4 月 6 日。
6、 到期日:2026 年 4 月 6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
兑付日为 2024 年 4 月 6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7、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5.18%。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前 3 个计息年度内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本期债券后 2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 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二、 重大事项
中银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债券临时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发行人于近期披露了《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中盐化工收购发投碱业百分之百股权交割完成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为实现产业整合,扩大规模优势,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发行人之子公司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中盐化工”)拟收购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青海国投”)持有的青海发投碱业有限
公司(简称“发投碱业”)100%股权。具体情况发行人已在 2021 年 8 月 2 日发
布的《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中盐化工拟摘牌受让发投碱业百
分之百股权并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2021 年 8 月 17 日发布的《中盐吉兰泰
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中盐化工拟摘牌受让发投碱业百分之百股权并非公开发行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进行披露。
本次收购事项已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经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同意、于 2021
年 9 月 2 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上市公司收
到海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发
投碱业的股东由青海国投变更为中盐化工,发投碱业已领取换发后的《营业执照》,本次收购的股权交割已经完成。本次收购的剩余价款将按照上市公司与青海国投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予以支付。
中银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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