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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8-30 15:12:32 股吧网页版
175937: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财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30


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6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企业的基本情况

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以下合称为“本集团”。

(一) 企业历史沿革、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9 月 19 日由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出资 38,000.00 万元设立,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 100.00%,业经新疆国信有限责
任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 2006 年 9 月 5 日出具新国会所验字(2006)号 A 第 3 号《验资
报告》。

2009 年 7 月 21 日,根据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将乌鲁木齐市友好
热力有限公司国有产权划至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批复》(乌国资产
〔2009〕57 号),将乌鲁木齐市友好热力有限公司截止 2008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 1,398.00
万元增加本公司注册资本,业经新疆国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 2009 年 7 月 22
日出具新国会所验字(2009)号第 10 号《验资报告》。上述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39,398.00 万元。

2012 年 8 月 28 日,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将财政专项拨款转增资本金的通知》
(乌财建〔2011〕471 号)文件,将乌鲁木齐市财政局拨付的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 10,487.46万元转增本公司实收资本;同时,根据本公司《董事会议决议》将 29,203.31 万元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另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对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08年廉租房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乌财建〔2011〕472 号)和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对乌鲁木齐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09 年廉租房项目竣工决算批复》(乌财建〔2012〕174 号文)及《董事会会议决议》,以 44,411.23 万元实物资产增加本公司实收资本。上述
事项经由新疆国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 2012 年 9 月 24 日出具国会所验字
(2012)A 第 4 号《验资报告》。上述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23,500.00 万元。
2013 年 12 月 9 日,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拨付棚户区改造资金的通知》(乌财
建〔2013〕669 号文),将乌鲁木齐市财政局拨付的棚户区改造资金 15,600.00 万元增加本
公司实收资本;2013 年 12 月 30 日,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将公租房项目财政补助
资金转增资本金的通知》(乌财建〔2013〕769 号文),将乌鲁木齐市财政局拨付的公共租

赁住房专项资金 24,053.00 万元转增本公司实收资本;2013 年 12 月 30 日,根据乌鲁木齐市
财政局《关于对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10 年廉租房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乌财建〔2013〕771 号文),将 42,320.22 万元实物资产增加本公司实收资本。上述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05,473.22 万元。

2014 年 7 月 15 日,根据本公司《董事会议决议》将 526.78 万元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
2014 年 12 月 31 日,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将公租房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转增资本金
的通知》(乌财建〔2014〕660 号文),将乌鲁木齐市财政局拨付的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
5,212.00 万元转增本公司实收资本;2014 年 12 月 31 日,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对乌
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11 年廉租房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乌财建〔2014〕657 号文),将 28,869.00 万元实物资产增加本公司实收资本。上述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40,081.00 万元。

2015 年,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对乌鲁木齐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09年廉租房项目竣工决算批复》(乌财建〔2012〕174 号文)、乌鲁木齐市审计局《关于调整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09 年保障性住房(廉租房)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函》(乌审投函〔2015〕33 号文),将审计后 1,773.51 万元实物资产增加本公司实收资本,上述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41,854.51 万元。

2016 年,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对乌鲁木齐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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