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4
关于
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
债券简称:21 人居债 债券代码:175931.SH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5 年 8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21人居债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发布的《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工作要求,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涉及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份 公司职务
汪斌 男 1986 年 12 月 监事会主席、监事
张羽婷 女 1990 年 2 月 监事
彭峥 女 1980 年 1 月 职工监事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及相关决策程序
为认真落实成都市国资委最新工作要求,发行人不再内设监事会和监事。
根据《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名免去汪斌、张羽婷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职务的通知》(成兴城〔2025〕117 号),免去汪斌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免去张羽婷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根据《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昶、彭峥职务任免的通知》(成兴人居〔2025〕115 号),免去彭峥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职务。
(三)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发行人上述监事会及监事取消事项已履行所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发行人公告披露日,上述变动所涉及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完成。
二、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公告,本次监事会及监事取消为发行人深入贯彻落实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工作要求,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董事会决议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发行人后续将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公司治理结构仍符合法律规定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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