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1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
债券代码:175931.SH 债券简称:21 人居债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 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
1、债券总额:15亿元。
2、债券期限:3+2年。
3、起息日:2021年4月2日。
4、付息日: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4月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22年至2024年间每年的4月2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5、兑付日:2026年4月2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4月2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6、担保方式:本次债券由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券。
二、 重大事项
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1、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1)李欧,女,汉族,1983 年生,先后就职于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都国有企业监事会,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
织人事处,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2)秦宏伟,男,1963 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四川省涪陵地区建筑设计院职工,成都市戏曲学校职工、干部,成都市计划委员会基础处干部、科员、副主任科员、投资处主任科员、副处长,成都市计委投资处副处长,成都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投资处副处长,成都市重大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副主任,成都金信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筹备组组长、专职监事,成都市小城镇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成都润锦城实业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四川川投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专职外部董事、成都医疗健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3)胡翔,男,1988 年生,大学学历。曾任加拿大点金会计事务所高级会计助理/商业咨询助理、加拿大多伦多道明信托银行客户销售代表、高级金融顾问、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兼任中国四川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财务总监、成都天府绿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兴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兴城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监事、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刘飞,男,汉族,1980 年生,研究生学历。历任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副主任,成都和能兴城人居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成都兴城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2、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中共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同意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的批复》(成兴城人居委[2023]3 号)相关内容,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召开了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大会选举彭峥作为公司职工监事。
根据《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秦宏伟免职的通知》(成兴城[20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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