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12
关于
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1 人居债 债券代码:175931.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 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
1、债券总额:15亿元。
2、债券期限:3+2年。
3、起息日:2021年4月2日。
4、付息日: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4月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22年至2024年间每年的4月2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5、兑付日:2026年4月2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4月2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6、担保方式:本次债券由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券。
二、 重大事项
(一)董事、总经理发生变动
1、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1)相关决定情况
2022 年 3 月 11 日,根据《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王磊、胡红根职
务任免的通知》(成兴城【2022】64 号),决定王磊任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免去胡红根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2)新任人员基本情况
王磊先生的简历如下:
王磊,男,1979 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成都市锦江区委组织部科员、干部科副科长、干部二科副科长、干部监督科副科长,成都市委办公厅组织人事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成都市委办公厅综合四处主任科员、副处长,成都市委办公厅综合三处副处长、正处级调研员,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成都兴城简州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成都医疗健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四川省紫坪铺水库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兼任成都兴城绛溪数智运营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董事长,成都兴城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兴青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
2、影响分析
(1)上述人事变动为发行人正常人事变动,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2)上述人事变动不影响发行人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性。
(3)上述人事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判断。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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