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18
关于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
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1人居债 债券代码:175931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关于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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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
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
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
他任何用途。
关于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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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 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
1、债券总额:15亿元。
2、债券期限:3+2年。
3、起息日:2021年4月2日。
4、付息日: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4月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
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22年至2024年间每年的4月2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5、兑付日:2026年4月2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4月2日(如遇非交
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6、担保方式:本次债券由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
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
券。
二、 重大事项
(一)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六十
1、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经审计的净资产金额为144.35亿元,借款余额为
298.96亿元;截至2021年4月末,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发
行人借款余额为400.17亿元,较上年末累计新增借款金额101.21亿元,累计新
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70.12%,超过60%。
2、影响分析
关于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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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借款增加主要是因为正常运营和日常资金周转所需产生,均在发行人正
常经营活动范围内。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良好,公司盈利能力较好,借
款的增加不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产生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
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
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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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