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04
债券代码:175921.SH 债券简称:21 宁开控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 年票面利率
调整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适用的票面利率:3.85%
调整后适用的票面利率:3.00%
调整后的起息日:2024年 4月 1日
根据《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中关于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将本期债
券后 2年的票面利率下调 85个基点,即 2024年 4月 1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3.0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
按年计息,不计复利)。为保证调整票面利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主体: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10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不迟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 20 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作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8、计息期限:计息期限为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止,若债券持有人行使第三年末的回售选择权,则回售
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1年 4月 1日至 2024 年 3 月 31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4 月 1 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第 3 年末的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
分的付息日为 2022年至 2024年每年的 4月 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期债券本计息期票面利率为 3.85%。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票面利率为 3.8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
发行人选择下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为 3.00%,
并在存续期的第 4 年至第 5 年(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日)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灵江路门户商务大楼 366 号
19楼
法定代表人:黄修法
联系人:汪双玲、陈萍
电 话:0574-86783652
传 真:0574-86783630
邮 编:315800
2、受托管理人: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号中国人保寿险
大厦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联系人:马惠英、王雨菲
电 话:010-85556414
传 真:010-8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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