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25
债券代码:175921.SH 债券简称:21 宁开控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31 日
债券付息日:2022 年 4 月 1 日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
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开
始支付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期间的利息。为
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10 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不迟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 20 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作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1、起息日:2021 年 4 月 1 日。
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4 月 1 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第 3 年末的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
分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4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本金兑付日:2026 年 4 月 1 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第 3
年末的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4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5、发行方式:具体参见发行公告。
16、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具体参见发行公告。
17、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新世纪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19、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0、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债券受托管理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23、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2、票面利率及付息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
为 3.85%,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38.50 元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