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9
债券代码:175664.SH 债券简称:21 信地 01
债券代码:175665.SH 债券简称:21 信地 02
债券代码:175888.SH 债券简称:21 信地 03
债券代码:175889.SH 债券简称:21 信地 04
债券代码:185779.SH 债券简称:22 信地 01
债券代码:185782.SH 债券简称:22 信地 02
债券代码:137616.SH 债券简称:22 信地 03
债券代码:115514.SH 债券简称:23 信地 01
债券代码:115515.SH 债券简称:23 信地 02
债券代码:240440.SH 债券简称:23 信地 05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变更信息披露事
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加强对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护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其他相关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信用
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或“本办法”),并变更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一、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根据信达地产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制定并实施本办法,具体内容参见附件。
二、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情况
(一)人员变动依据
根据《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分管信用类债券融资工作的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现任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财务总监周慧芬女士。
(二)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周慧芬
职位 财务总监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18 号北京国际大厦 A 座
联系电话 010-82190959
电子邮箱 zhouhuifen@cinda.com.cn
周慧芬,女,汉族,1970 年 10 月生,中共党员。杭州电子工业
学院会计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就职于嘉兴市信达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历任嘉兴市信达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总经理等职。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工会副主席。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制定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变更,属于公司正常的内部调整,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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