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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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实业环境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One Temasek Avenue #37-02 Millenia Tower Singapore 039192)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牵头主承销商、牵头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联席主承销商、联席簿记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
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2021 年 3 月 8 日
上海实业环境控股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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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2019 年修订)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201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
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及有关的信
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
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
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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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
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
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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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等有关
章节。
一、 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评级
为 AAA。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340.08 亿元,净资
产为 126.45 亿元; 2017 年-2019 年,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35,653 千元、 540,237 千元和 600,251 千元,平均为 558,714 千元, 预计不少于
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 公司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资
产负债率为 62.82%。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国
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属于利率敏感
型投资品种,市场利率变动将直接影响债券的投资价值。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
率债券,且期限相对较长,可能跨越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因此在本
期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波动可能使本期债券的投资收益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流通。
由于具体审批或注册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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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