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8
债券代码:175827.SH 债券简称:21 筑城 0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 筑城 01”
票面利率下调的核查意见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重点声明
本报告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监管规定、发行文件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信息
1.债券简称及代码:21 筑城 01/175827.SH
2.债券当前利率:5.85%
3.发行规模及当前余额:17.20 亿元/17.20 亿元
4.债券期限:3+2 年
5.回售登记期:2024 年 02 月 23 日至 2024 年 02 月 29 日
6.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一手(10 张)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数
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
7.回售资金兑付日:2024 年 03 月 15 日
(二)发行人调整利率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24 年 02 月 01 日披露的《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拟下调票面利率的第一次
提示性公告》和 2024 年 02 月 08 日披露的《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拟下调票面利率的第二次
提示性公告》,发行人拟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 2024 年 03 月 15 日至 2026
年 03 月 14 日,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即将下调,实际调整幅度以发行人后续披露的票面利率调整公告为准。
二、受托管理人核查情况
(一)下调利率的合规性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行权具体条款如下:
1、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15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
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的第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3、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初始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3 年内票面利率保持不变,在第 4、第 5 年根据第 3 年末调整的票面利率执行。
根据上述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 3 年末调整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可以选择上调或下调。本次拟下调债券票面利率的安排,符合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二)下调流程的合规性
本期债券当前票面利率为 5.85%,发行人拟下调票面利率,下调幅度预计为195BP,实际利率以发行人后续披露的票面利率调整公告为准。截至 2024 年 2 月7 日,本期债券二级市场中债估值(到期)收益率为 3.1029%。鉴于当前距离行权日尚有一段时间,考虑到市场在此期间可能出现的波动,发行人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与本期债券二级市场收益率差异在合理范围之内。发行人本次下调利率具有合理性,未涉嫌不公允下调票面利率的情形。
发行人已根据监管要求,分别于票面利率调整公告披露日的 10 个交易日前、5 个交易日前发布提示性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了投资者诉求的反映渠道。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均未直接收悉投资者相关诉求。
国信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本次票面利率调整过程中的事项,督促发行人合法、合规保护持有人利益。
国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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