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原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是由
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原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宁波舟山港集
团”)作为主发起人,并联合招商局国际码头(宁波)有限公司、中信港口投资
有限公司(原上海中信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宁兴(集团)有限公司、宁波
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舟山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现变更设立为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有限公
司,原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舟山港务”)(以下合称“其他发起
人”)共同发起,于2008年3月31日(以下称“公司成立日”)在浙江省宁波市
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1,080,000万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1元,宁波舟山港集团及其他发起人的持股比例分别为90%、
5.4%、1.8%、1%、1%、0.3%、0.3%及0.2%。
本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14 日向境内投资者发行了 20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并于 2010 年 9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发行后总股
本增至 1,280,000 万股(附注五(42))。
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向宁波舟山港集团定向增发了 372,847,809 股
人民币普通股收购其持有的舟山港务 85%股权,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
至 13,172,847,809 股(附注五(42))。
本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以 3.67 元/股的价格向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以下称“上港集团”) 以及宁波舟山港集团非公开发行
2,634,569,561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 发 行 后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增 加 至
15,807,417,37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2,634,569,561
股,无限售条件的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13,172,847,809 股(附注五(42))。
本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以 3.87 元/股的价格向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称“招商港口”)非公开发行 3,646,971,029 股人民币普通股,发
行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9,454,388,399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境内人民
币 普 通 股 6,281,540,590 股 , 无 限 售 条 件 的 境 内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3,172,847,809 股(附注五(42))。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宁波舟山港集团为本公司的母公司,浙江省海港投
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海港集团”)为本公司的最终母公司。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称“本集团”)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业务为码头、仓
储、轮驳、外轮理货、专用铁路、物流、贸易等。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详见附注六,本期合并范围的变更详见附注四。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批准报出。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
项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附注二(9))、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二
(10))、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和使用权资产摊销(附注二(13)、 (16)、
(25))、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附注二(12))、收入的确认时点(附注二(22))
等。
本集团在运用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采用的关键判断、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
设详见附注二(29)。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
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a)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宁波舟山港集团于本公司成立前按宁波市国资委批准的重组方案进行重组并
将部分业务注入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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