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30
债券简称:21宁港 01 债券代码:175812.SH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 年度)
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栋
401)
二〇二三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宁波舟山港股份 ”)对外公布的《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第一章公司债券概况...... 4
第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6
第三章发行人 2022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7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13
第五章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14
第六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5
第七章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16
第八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17
第九章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18
第十章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9 第十一章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
对措施 ...... 21
第十二章其他事项 ...... 22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一、注册文件和注册规模
2021 年 1 月 22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证监许可【2021】540 号无异
议函批准,同意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0 亿元的公司债券,分期发行。发行
人于 2021 年 3 月 9日发行 21 宁港 01,发行规模 35亿元。
二、发行主体名称
中文名称: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35亿元。
4、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
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
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5、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6、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3 月 12日。
7、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
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8、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年至 2026年每年的 3月 12日。若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
的 3 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9、兑付债权登记日:2026 年 3 月 12 日之前的第 3 个交易日为本期债券本
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0、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6年 3月 12日(如遇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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