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2-01
债券代码:175809.SH 债券简称:21 温交 01
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
券(第一期)(品种一)2024 年票面利率调整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适用的票面利率:3.90%
? 调整后适用的票面利率:3.05%
? 调整后的起息日:2024 年 3 月 11 日
根据《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中关于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将本期债
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下调 85 个基点,即 2024 年 3 月 11 日至
2026 年 3 月 10 日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3.05%(本期债券采用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为保证调整票面利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发行主体: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8.50 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7 年,第 3 年末及第 5 年末
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4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不迟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 20 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不迟于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 20 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作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以人民币 1,000元作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人认购的债券金额应当是人民币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 1,000 元。
8、计息期限:计息期限为自 2021 年 3 月 11 日至 2028 年 3
月 10 日止,若债券持有人行使第三年末的回售选择权,则回售
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1 年 3 月 11 日至 2024 年 3 月 10 日
止,若债券持有人行使第五年末的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
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1 年 3 月 11 日至 2026 年的 3 月 10 日。
9、付息日:品种一的债券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8 年每年
的 3 月 11 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第三年末的回售选择权,则回
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3 月 11 日,若
债券持有人行使第五年末的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
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3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期债券本计息期票面利率为 3.90%。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2021年 3 月 11 日至 2024 年 3
月 10 日)票面利率为 3.9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
发行人选择下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为 3.05%,
并在存续期的第 4年至第 5年(2024年 3月 11日至 2026年 3月
10 日)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于 2024年 1月 18日披露了《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4 年票面利率下调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第一次公告”)。第一次公告中,发行人拟下调 21温交 01的票面利率至 2.80%。
发行人于 2024年 1月 25日披露了《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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