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31
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中期报告
(2023 年)
二〇二三年八月
重要提示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中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如有)已对中期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已对中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中期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及购买本公司债券之前,应认真考虑各项可能对公司债券的偿付、债券价值判断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等相关章节内容。
(一)2021-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6 月,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72,233.26 万元、-
99,008.34 万元和-66,500.77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260.34 万元、-34,142.70 万元和-29,656.95 万元,受发行人多条高速公路完工后转固计提折旧的影响,公司 2022 年度继续亏损。发行人新增绕城高速公路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项目尚处于运营初期,车流量和通行费收入还处于培育期,且由于多条高速公路转固后每年计提折旧较高,发行人未来可能面临持续亏损的风险。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20 温交 01”、“21 温交 01”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 “20 温交 01”、“21 温交 01”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
率分别为 66.44%、68.99%和 70.15%,公司负债率总体保持稳定。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发
行人有息债务余额为 434.37 亿元,占同期总资产的比重为 59.43%。随着公司业务不断拓展,新增多项投资及项目建设业务,发行人整体偿债压力有所增大,虽然发行人目前经营正常,现金流稳定,但仍面临潜在债务偿还风险。
(四)温州大桥通行费为发行人的重要收入和利润来源,2021-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6 月
,温州大桥通行费收入分别占到主营业务收入的 17.12%、9.21%和 8.47%,且毛利润占比均
较高。温州大桥通行费收费权将于 2023 年到期,根据交通部 2018 年 12 月发布的《收费公
路管理条例》意见征求稿,要求特许经营公路的经营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高速公路的经营期限不得超过 30 年,但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高速公路,
经批准可以超过 30 年。截至 2023 年 6 月末,交通部尚未发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
稿,未来发行人温州大桥收费权到期或延期情况的变化,将对公司盈利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交通基础设施行业项目建设具有资金投入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期长的特点。目前发行人公路板块的盈利主要依赖温州大桥通行费收入。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一期于
2010 年 2 月建成通车,通行费毛利润在 2018 年持续为负,2019 年转为正。温州绕城高速
公路西南线已于 2018 年 2 月完工正式通车,甬台温复线南塘至黄华段、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二期工程及甬台温复线灵昆至阁巷段、甬台温复线瑞安至苍南段也分别在 2019 年 1 月、2
月及 11 月建成通车。2022 年 5 月瓯江口大桥通车。2023 年 1-6 月,绕北一期、甬台温复
线灵昆至阁巷段、甬台温复线瑞安至苍南段、甬台温复线南塘至黄华段毛利率均为正,绕北二期、绕城高速西南线、瓯江口大桥通行费通行费毛利率为负值。若未来较长时间内绕北一期、绕城高速西南线的车流量增长未达预期,将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较为不利的影响。
(六)2021-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6 月,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4.57 亿元(含债务重组 1.75
亿元)、1.98 亿元和 0.87 亿元。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投资收益,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收益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置收益和项目投资收益。鉴于发行人投资收益占公司净利润比例较高,未来权益法核算下长期股权投资所涉公司经营情况的恶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