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9-01
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
(2021 年)
二〇二一年八月
重要提示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半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如有)已对半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已对半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及购买本公司债券之前,应认真考虑各项可能对公司债券的偿付、债券价值判断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等相关章节内容。
(一)2018 至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18,820.76 万元、-
12,538.96 万元、-141,793.56 万元和-32,573.18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384.14 万元、16,563.22 万元、-62,601.03 万元和 2,212.72 万元。受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和
2019 年度以来公司多条在建高速公路转固的影响,2021 年上半年公司亏损较为严重。目前境外疫情持续蔓延,国内部分地区先后发生局部疫情,交通运输业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且发行人新增绕城高速公路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项目尚处于运营初期,车流量和通行费收入均较小,发行人未来可能面临持续亏损的风险。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
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19 温交 01”、“20 温交 01” 、“21
温交 01”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
从而使“19 温交 01”、“20 温交 01” 、“21 温交 01”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
确定性。
(三)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4.08%、65.98%、67.03%和 66.15%。截至 2021 年 6 月
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为 370.70 亿元,占同期总资产的比重为 57.06%。随着公司业务不断拓展,新增多项投资及项目建设业务,发行人整体偿债压力有所增大,虽然发行人目前经营正常,现金流稳定,但仍面临潜在债务偿还风险。
(四)温州大桥通行费为发行人的重要收入和利润来源,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温州大桥通行费收入分别占到营业收入的 34.31%、28.80%、19.21%和
19.84%,毛利润占比高达 69.50%、63.75%、342.31%和 92.40%。该通行费收费权将于
2023 年到期,根据交通部 2018 年 12 月发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意见征求稿,要求特
许经营公路的经营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高速公路的经营期限不
得超过 30 年,但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高速公路,经批准可以超过 30 年。截止 2021
年 6 月末,交通部尚未发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稿,未来发行人温州大桥收费权到期或延期情况的变化,将对公司盈利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交通基础设施行业项目建设具有资金投入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期长的特点。目前发行人公路板块的盈利主要靠温州大桥一枝独秀。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一期于
2010 年 2 月建成通车,通行费毛利润在 2018 年持续为负,2019 年转为正。温州绕城高速
公路西南线已于 2018 年 2 月完工正式通车,甬台温复线南塘至黄华段、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二期工程及甬台温复线灵昆至阁巷段、甬台温复线瑞安至苍南段也分别在 2019 年 1 月、2
月及 11 月建成通车,新增五条高速公路项目 2019 年毛利润均为负。2020 年受新冠肺炎疫
情影响,新增五条高速公路项目的毛利润亏损较为严重。若未来较长时间内绕城高速公路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项目车流量未达预期,将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
(六)2018 年至 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25,698.05 万元、
30,863.40 万元、20,007.13 万元和 15,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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